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职务发明专利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7作者:设置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和《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开展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17-2018年度专利工作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对两年内在专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决定进行表彰,并授予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专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一、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在发明专利申请过程中,严格按照《齐鲁工业大学专利管理办法》组织、提交相关材料;

220172018年度单年发明专利申请6件(含)以上或单年授权3件(含)以上,或两年累计申请发明专利超过8件(含)以上或授权4件(含)以上;

3、申报人必须是第一发明人(第一人为硕士生的,认定为同是发明人的硕士生指导老师)

4、申报人须为学校教学单位全职工作人员。

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单位重视专利工作,将专利工作贯穿本单位科研、教学的全过程;

2、积极有效的协助科研处做好专利工作的宣传与管理工作;

3、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年度发明专利申请总量超过30件(含),或累计两年总量超过50件(含)。

三、专利管理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为学校专利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具体负责单位专利申报工作,所在单位获年度先进集体称号,由所在单位推荐产生。

四、有关要求

1、专利是指根据《齐鲁工业大学专利管理办法》,以齐鲁工业大学作为第一专利权人申请或授权的发明专利;

2、专利申请或授权时间以通知书的时间为准,限201711日至20181231日期间申请或授权的发明专利。

五、奖励标准

        发明专利先进个人每件专利奖励500元,申请量和授权量均满足条件的按申请数量获取奖励,一人累计奖励金额最高6000元;先进集体奖励6000元;专利管理先进个人奖励3000元。

六、具体安排

201914日前将申报表和证明材料1份报送至科研处。


附件:申报表.doc


联系人:张继辉

电话:89631077

地点:办公楼405



  

科研处

2018/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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