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28作者:孟光范设置


各学部(学院)、各相关单位、项目完成人: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变化

(一)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具备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学校(科学院)将根据各学部(学院)组织申报情况在提名数量限额内择优提名。

(二)鼓励提名者参照《山东省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工作指引(试行)》(鲁科字〔2022178号)有关要求(文件链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2/12/23/art_13360_10302956.html),对提名项目(人选)开展基于五元价值的科技成果评价,评价报告可作为提名书附件提交。

(三)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贯彻落实《关于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措施》(鲁办发〔201915号)要求,被提名人选、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不良信用,按照《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鲁科字〔2020105号)进行相应处理。

二、申报要求

(一)认真学习掌握申报要求条件。请各申报成果负责人认真学习省科技厅通知和《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附件2),掌握申报要求和基本条件。

(二)认真组织申报材料。按照《指南》要求组织申报材料(项目提名书及附件),确保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学校(科学院)只受理以齐鲁工业大学及各二级法人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且拟由学校(科学院)提名的项目申报材料;学校(科学院)作为参与完成单位及拟由专家提名的项目申报材料不要求提交项目提名书及附件,请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三)项目公示。学校(科学院)对拟申报的项目(人选)按照《申报(提名)山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因异议处理等造成项目内容调整的,需将调整内容重新公示。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以齐鲁工业大学、各法人二级单位作为牵头、参与或工作单位的项目(人选)均需按照模板要求提报公示材料。学校(科学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以及齐鲁工业大学作为参与完成单位的,由科研管理部负责统一公示;各法人二级单位作为参与完成单位的,由所在法人二级单位按照要求自行公示。

2.提名项目(人选)应在项目所有完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同时告知科研管理部联系人,同步处理。

3.学校(科学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人选),所有项目完成单位公示报告应由所在科研业务科负责进行统一收齐,31日前扫描后报科研管理部。逾期未完成公示的,不予提名。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215日前,请各学部(学院)根据《指南》及《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标准》(附件3)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

1.项目提名书,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学部名称-第一完成人姓名.pdf

2.项目提名书附件,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学部名称-第一完成人姓名-附件.pdf

3.最终确定的提名汇总表(附件4);

4.公示材料(省奖提名公示内容模板见附件5);

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学部为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227日前,学校(科学院)汇总审核后发放提名号和登录口令。通用项目,完成人可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填报奖励申报信息,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专用项目(主要包括公共安全、军民融合类项目)不得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提名。35日前,完成提名书在线填写和提交工作。

(三)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为学校(科学院)的,所在学部(学院)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核。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在线提名和评审,提名者在提名阶段只需在线填写并提交提名书,会议评审阶段按照省奖励办通知要求报送纸质盖章提名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重要时间节点

215日前,提报项目提名书、公示材料和汇总表;

217日前,学校(科学院)反馈形式审查意见;

219日前后,学校(科学院)组织专家论证,反馈专家意见,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27日前后,学校(科学院)发放提名号和登录口令;

35日前,项目完成人完成提名书在线填写和提交工作;

37日前,学校(科学院)完成审核提交。

注:以上时间节点是根据提名单位要求确定,项目完成人务必按本通知要求按时上报,逾期耽误申报由所在学部(学院)和项目完成人负责。

联系人:孟光范 15806606068,华栋梁 18615269168

邮箱:cgb_qlu@126.com


附件:1.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

3.提名汇总表

4.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标准

5.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公示模板

附件.zip



科研管理部 

20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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