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期间人文社科科研工作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1-01-12作者:设置

各有关科研人员:
    寒假即将开始,现将寒假期间人文社科科研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均已开始申报。
    2、假期及今年上半年将要申报的项目有: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国家体育总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全国统计科研计划项目、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全省统计科研重点课题、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请科研人员及时关注科技处网站通知,利用寒假期间做好项目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
    3、2010年起,我校参与较多的人文社科项目均实行了限额申报,2011年起校内评审将把科研人员承担项目的完成情况纳入评审标准,同时将进一步规范校内评审程序。
    二、项目研究工作
    1、各项目负责人要安排好假期项目研究工作,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研究进度。开学初,科技处将召集2011年将要结项项目及上年度立项项目负责人,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2、2008、2009年度立项的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相关论文,并要求文中标注“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字样,连同研究报告一并作为结项成果,否则不予结项。2010年立项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立项通知书的要求做好研究工作。
    3、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山东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及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须发表相关论文,文中分别标注“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字样及“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字样,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第一作者,连同研究报告一并作为结项成果,否则不予结项。
    4、项目最终研究成果的形式、名称要同项目申请书中标明的成果形式、名称相同,除履行变更手续外,不能随意更改研究成果形式、名称。
    5、已经办理延期手续的项目,务必在延期时限内完成研究,进入结项程序。
    6、其他未尽事宜,请随时同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077  13173026528
                         科技处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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