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研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山东省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科技厅将建立新的科技成果评审专家库,为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科技成果评价等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科技成果评审专家应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年龄在65岁以下、从事科研、生产一线工作的科技人员,且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几年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作为前三位完成人获得过省级二等以上科学技术奖励; 2、近几年发表(出版)过较有影响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取得授权发明专利; 3、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推荐方式 1、各推荐单位根据以上要求选择有关专家,登录省科技成果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为拟推荐专家建立专家基本档案,同时为专家创建登录账号; 2、被推荐专家凭从推荐单位获得的登录账号登录专家管理系统,进行个人信息完善和维护; 3、拟申报专家的登陆账号请与科技处联系,请以邮件的方式写清楚本人姓名、手机号码和常用邮件,科技处待收到邮件后发放登陆帐户名与密码; 4、推荐单位对被推荐专家信息在线审核后推荐到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对各推荐单位推荐的专家信息再次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专家库成为评审专家; 5、每位专家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 三、专家信息管理 1、专家库建成后,推荐单位和入库专家可定期登录专家管理系统进行专家信息维护,修改信息需经过推荐单位和省科技厅审核后生效; 2、专家库将对专家的评审记录和诚信情况进行记录,作为专家遴选的依据。 3、专家库主要用于山东省科技奖励评审和科技成果评价,同时根据需要,也作为与兄弟省市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共享专家库的专家来源。 四、其他事宜 1、专家系统可从省科技厅主页――电子政务大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链接登录,也可以直接从网址202.110.203.28/expert进入专家系统; 2、推荐截止日期2011年4月17日,4月18日科技处上报推荐专家汇总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明志 电 话:89631625 Email:wmz@spu.edu.cn 科技处 2011-0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