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部署,今年我省将开展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工作,对省属高等学校按学科专业采集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数据,以《山东省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为依据,进行省内大学学科专业质量排名,形成《山东省高等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在招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发布,并同《招生指南》一起下发所有考生。 本次高校学科专业质量评估数据采集全部以专业为基本单位,数据采集量大,时间非常紧张,为了能顺利完成,需要各职能部门通力配合,协调推进。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此次学科专业质量排名数据采集工作的基本工作方案是:由职能部门按指标责任分工填报数据采集表,发规处协调处理工作进程。 科技处定于4月15日(周五)下午2:30在办公楼342召开会议,部署数据填报工作,请各学院科研副院长带领院系各专业负责教师一名按时到会。 附件3:山东省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数据上报要求2_发职能部门用.doc
科技处 2011-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