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会计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5作者:设置

各有关科研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计法》,加强会计理论研究,提高会计监督和管理水平,为我省会计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山东省社科规划办特设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会计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会计法》,扶持国家在会计建设和会计发展中急需研究和破解的重大课题,加强我省会计改革和会计学科发展具有重大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的研究,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会计理论体系的研究,加强会计知识普及应用工作,推进理论创新和学科建设,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选题要求

本年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项目申报以《2011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会计专项课题指南》为依据。《指南》中规定项目原则上要按原题申报。基础理论研究要瞄准学科前沿,力求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以我省会计改革与发展中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为提高项目申报和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多出优秀成果,从今年开始加强对课题研究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的结项工作。课题结项在报送研究报告或专著进行鉴定的同时,需附送课题立项后在有国家正式刊号的期刊上发表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年度重点资助项目需报送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2篇(其中1篇需是CSSCI来源期刊);一般资助项目和青年资助项目需报送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自筹经费项目需报送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不予结项。

    为进一步增强应用对策研究的针对性,更好地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对研究成果得到省领导肯定性批示、进入有关部门决策的,经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核后可免于鉴定。

 三、申报办法

 1、本会计项目采取公开申报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凡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能超过39岁。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承担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3、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一般为一年左右,专著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工具书、论文集等不予受理。

    4、本年度项目经费来源分为资助和自筹。依据项目类别、研究难度和成果形式,资助经费一般在23万元。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出具单位经费资助证明,资助额度不能少于1万元。单位自筹经费不能落实的,不得申报。

    5、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20098月修订版)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活页》评审将采取匿名方式进行,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6、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四、其它事项

有意申报人员请认真阅读申报指南,填写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77前发送至科技处,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再行打印,纸质材料的报送时间为年711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9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和自筹经费研究项目经费来源证明书。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079

受理地点:办公楼405

E-mailgzf@spu.edu.cn

附件:课题指南.doc  申请书.doc  活页.doc  自筹经费证明.doc

 

 

科技处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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