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2年度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基地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11作者:设置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于20041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20056月成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十二五”科研项目规划总体要求,2012年度基地项目将面向校内外公开招标,现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课题指南和资助额度

  2012年度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设基地重大项目和自设项目两类(详见《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2012年度招标课题指南》),其中基地重大项目2项,每项资助经费15万元,基地自设项目2-4项,每项资助经费5-10万元。

二、投标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在岗在编人员,其中申请基地重大项目需具有正高级职称,申请基地自设项目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尚未结项者。

  2、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尚未结项者。

三、项目级别

    中国海洋大学文科处认定两类项目级别均为省部级。

四、项目研究年限

    项目研究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五、项目经费分配步骤

       1、项目立项后拨款总经费的1/3

       2、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再拨付1/3

       3、项目按期结项后拨付余款。

六、中期检查要求

       1、基地重大项目承担者原则上需在中国海洋大学认定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其中3级及以上论文1篇。

       2、基地自设项目承担者原则上需在中国海洋大学认定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注:中国海洋大学认定期刊目录和等级将于年底前公布。

七、结项要求

       1、基地重大项目承担者原则上需在中国海洋大学认定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3级及以上论文2篇。其他要求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中关于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相关规定。

        2、基地自设项目承担者原则上需在中国海洋大学认定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3级及以上论文1篇。其他要求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中关于教育部一般项目相关规定。

八、项目的所有成果均需注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资助”。

九、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申报者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项目投标评审书》,依据选题进行设计论证,于2011915日提交评审书一式4份至中国海洋大学文科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sunshanhao@ouc.edu.cn

        2、学校对申请书进行通讯评审,通讯评审合格后学校将于2012年初组织会议评审,根据会议评审结果最终确定拟立项项目和资助金额,基地重大项目报送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进行终审、批准立项。

十、相关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海洋大学文科处所有。

联系人:孙善浩  电话:0532-66786102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行远楼401室,中国海洋大学文科处,邮编:266100

附件:

1《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2012年度招标课题指南》
2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项目投标评审书》

                                            
                                   
                                           

中国海洋大学文科处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

                                                      20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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