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委会办公室发布山东省第23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获奖通知,我校3项成果获奖。其中,刘德军教授的《人类思想解放史论》荣获著作类二等 奖,刘丽娜教授的《重新认识会计的契约本质》、杨丽副教授的《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与科技 人才激励机制研究》荣获论文类三等奖。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省政府颁发的全省社会科学研究最高成果奖,每年评选一 次,奖项种类包括科研成果、决策咨询成果和社科普及成果,奖励等次分为重大成果奖和 一、二、三等奖,各类成果总奖项每年不超过26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