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支持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为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基础。为做好2010年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2009年12月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0年度项目指南》)引导申请。请各位老师从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的基金指南栏目中查询。 (二) 自然科学基金委经有关部门批准于2009年9月增设医学科学部。2010年生命科学部与医学科学部使用新的申请代码,申请人请查阅《2010年度项目指南》。 (三) 2010年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接收工作,自2010年3月1日开始(法定节假日不办公),我处要求报送时间为3月2日,报送地点为科技处计划科(办公楼405)。基金委不接受单独报送,科技处将在审核后统一报送。 (四) 本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 (五)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条例》、《2010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各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可从基金委网站的通知公告中查询。 (六)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0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10年1月1日后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2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部分项目类型有如下的特殊要求: 1.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须提交电子申请书和一式3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原则上电子申请书要控制在100M之内。 2.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使用专用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申请书》。 3.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采取网上在线填写中文申请书方式,申请人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在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中选择资助类别为“合作研究项目”下的“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非组织间协议项目使用)”在线填写,同时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离线填写。英文申请书及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七)为保证申报工作顺利快速进行,结合往年的申报工作,特提醒各位老师注意以下情况: 1、确定封面上的版本为 2010版。电子版文件左上角应当有“解除保护”标识。 2、申请代码写到最后一位,例如E010302,确保封面上右上角与正文第一页第一项的申请代码对应。 3、申请书填写完毕后要做检查保护,否则封面上的有关内容无法打印。申请者应注意:电子申请书每次解除保护和检查保护之后都会改变版本号。为确保纸质版申请书每一页的版本号一致,每次修改后纸质版也应全部打印,不可只打印修改页。 4、申请项目组成员中任何一人违反限项规定,该项目均被视为违规项目将被初筛而不能进入评审,具有连锁受累的特点。因此,每一位申请者务必提高杜绝超项的意识,填写申请书的时候务必明确各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中的限项要求。 5、申请者信息中的工作单位要准确写到所在学院。 6、项目经费填写要谨慎细致,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申请总额在上年度同类项目的基础上不能增加超过20%。特别注意:面上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面上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管理费是指项目依托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包括项目执行中公用仪器设备、房屋占用费等。管理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5%,协作单位不得重复提取。 7、若有插图,请注意申请书中的图片质量。 8、确保本人签字。 9、若有合作单位,必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10、项目研究的起始时间为2011年1月。 联系人:李学林 科技处计划科 联系方式:kjclxl@126.com,0531-89631079 139691904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