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29作者:设置

各有关科研人员:

2010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加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不断推进理论创新,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实现省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

二、选题要求

本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申报以《2010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为依据。基础理论研究要瞄准学科前沿,力求原创性或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申报的项目可以围绕课题指南列举的内容设计选题,也可在此范围之外设计选题。

三、申报办法

1、本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面向社会公开申报。担任中级或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者,确有主持市规划项目研究能力、有承担项目实质性研究时间的实际部门工作者,均可申请承担规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在研的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不能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2、本年度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论文和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

3、申请人应按照《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封面上的学科门类参见国家社科基金代码表。《活页》评审将采取匿名方式进行,文字表述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工作单位、项目组成员姓名等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4、重点项目为资助经费项目,一般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出具单位经费资助证明。

5、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立项,评定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并公布评审结果,项目研究最终成果实行统一鉴定。

6、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对未能通过验收的成果,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能申请新的规划项目。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时间:请务必于201048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活页》和《申请书》(A4纸打印,各一式4份)、自筹经费项目经费来源证明书,可事先将申请书及活页发送至科技处,审核合格后再行打印。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077

 

    受理地点:办公楼418

 

    E-mailgzf@sdili.edu.cn

 

    附件:课题指南.doc  申请书.doc  项目论证活页.doc  自筹经费证明.doc  代码表.xls

 

             科技处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