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科研人员: 2009年度科技工作特殊奖励将于国庆节前发放,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 2、 3、 二、具体要求 1、2009年科技工作特殊奖励将依托科研管理系统进行, 2、录入个人科研信息的同时将个人信息进行完善,特别是个人联系方式、邮件,便于科技处及时联系。 3、所有科研信息均由负责人、第一完成人、第一作者负责录入,以上人员为外单位或学生时由我校第一位人员负责录入,系统具体使用请查看通知附件的使用说明。 联系方式:高志峰(系统使用、文科)89631077 魏明志(横向项目、理工成果)89631625 李学林(理工纵向项目)89631079 受理地点:办公楼418、405 科技处 二�一�年九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