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研人员: 2010年底将有部分人文社科项目到期(见附件)请各有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结项工作。 一、附件中所列已超过研究期限的项目务必在本年度完成结项工作。 二、本年度结项项目开始准备结项,如却因实际情况本年度不能结项,抓紧办理延期手续。 三、项目主管部门对于项目结项成果做出具体要求。 1、2008、2009年度立项的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相关论文,并要求文中标注“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字样,连同研究报告一并作为结项成果,否则不予结项。 2、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山东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及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须发表相关论文,文中分别标注“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字样及“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字样,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第一作者,连同研究报告一并作为结项成果,否则不予结项。 四、各类项目结项具体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077 受理地点:办公楼418 E-mail:gzf@sdili.edu.cn 科技处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