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社会发展科技领域项目需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6作者:设置

各位老师:
  根据科技部《关于征集“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社会发展科技领域项目需求的通知》要求,征集社会发展科技领域“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 基础研究类。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以保障环境、公共安全等领域重大科学问题,瞄准国际前沿,解决对我国社会发展领域未来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和带动性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
  2. 研究开发类。瞄准世界前沿,围绕国家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在未来3-5年能够取得原创性的技术、产品、装备,国家标准,发明专利证书等。
  3. 集成示范类。围绕国家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重点开展技术、产品、装备等的研发、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产业类项目要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益类项目要突出应用效果。
  二、主要领域和方向
  资源领域、环境领域、生物技术领域、人口健康领域、公共
安全领域、城镇化与城市发展领域等六个领域。项目推荐指南详见附件1。
根据科技部有关计划管理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环境领域和公共安全领域作为计划改革试点领域,申报单位可对基础研究类、研究开发类和集成示范类项目进行申报;其他领域限报研究开发类和集成示范类项目。项目推荐书格式见附件2-4。
  三、申报主体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四、具体要求
  1. 申报项目应紧紧围绕解决国家重大民生问题、培育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科技需求提出,目标与任务明确,符合国家科技计划支持要求。
  2. 推荐经费额度和实施年限:每个项目申请国拨经费应根据实际需求申报,原则上产业技术类应以自筹经费为主,公益类对自筹经费不作明确要求,但应提供地方立项支持证明。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3-5年。
  3. 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对于竞争性领域的技术研发及工程化技术项目,企业牵头优先考虑。
  4. 推荐单位盖章:各市科技局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出具推荐函并盖章。
  5. 申报单位应首先根据申报内容,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型和领域,按照相应格式填写推荐书,同一个项目不得分别填写多个项目类别推荐书。
  6. 项目推荐书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一式三份由科技处统一报送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同时上传电子版。推荐项目经专家论证后择优上报科技部。受理材料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学林   
联系电话:0531-89631079
                  联系邮箱:
kjclxl@126.com
附:1、社会发展司项目推荐指南
  2、集成示范类项目推荐书格式
  3、研究开发类项目推荐书格式
  4、基础研究类项目推荐书格式

附件1234.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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