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点实验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运行与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实验室创新平台的作用,根据《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考评暂行管理办法》(鲁科财字[2008]127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定于2011年6月份开始对实验室进行绩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实验室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省重点实验室信息网,通过“内部管理信息接收”管理目录查看该通知内容。 请各实验室务必于2011年6月13日前,将《实验室绩效考评报告》、实验室建设工作报告用PPT演示文稿和介绍实验室的视频、佐证附件材料复印件、科普宣传纸质材料(2份)等所有准备材料报送到科技处。除佐证附件材料外,其他材料均须同时上报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jxx@spu.edu.cn。 联系人:吉兴香 电话:896310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