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12年高校自主创新计划项目校内评审办法

发布时间:2011-10-21作者:设置

根据《2012年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高校自主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申报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以切实推荐出有竞争力的优秀项目为目的,特制定校内评审办法如下:

一、形式审查:

由校科技处项目管理人员根据《指南》具体要求以及学校的申报要求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1、申报材料是否完整并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费预算表。

2、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学校规定的不予申报范围。

承担2011年度及以前济南市、教育厅、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按合同规定应当验收、结题,目前仍没有验收和结题的;课题组负责人已经承担济南市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创新计划,且项目正在实施并未结题的。

二、项目评审:

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由科技处组织校外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学校纪委监察处指派专人全程参与。

    1、根据项目性质分为三个评审组:化工组(轻化、材料、制药、生物、食品)、机电组(信息、电气、机械、数学、物理)与软科学组。

2、专家根据项目申报材料,对项目的立项意义和应用前景、项目组的研究能力、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总体研究方案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3、评审专家组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项目评价等级及最终推荐项目名单。

三、审定上报:

将专家评审意见反馈至各学院,最终10项推荐项目公示2天,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上报济南市科技局。

 

附:专家评议表.doc

科技处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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