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07作者:设置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做好2012年度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二)申请当年11日未满41周岁;

(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具有在省内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人力、物力等,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基金资助的研究工作;

(五)在我省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聘期覆盖该项基金的执行期限;资助期内每年在省内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六)近5年内取得重要科技创新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2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1项国家“863”计划;作为子课题以上主要负责人承担国家“97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自然》、《科学》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或被SCI等国际四大检索机构收录20篇以上论文。

3)作为前两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首位完成人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

4)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2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并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创造了重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本基金不资助以下人员:

(一)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二)长江学者

(三)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的获得者

      二、网上受理时间

      2011
118日至112824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说明
      1
、网上申报

  在受理期间,申请人凭申报账号登录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上传申请书,进行申报。申报账号由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创建并负责告知。申请书应在管理系统中下载,填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申请书上传成功后,申请人可在受理期间,通过系统修改申请书,并查询申报进度。

    2、不要求附机构查新报告。
    3、申报本类基金项目后,将不得申报本年度的省科技厅其他类项目。

联系电话0531-89631077;    联系人:李学林
技术支持:0531-885900071037

 

附件:2012年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一、申请者填报申请书前,请首先认真阅读申请书填报说明。填写各栏目时,请严格按照说明的要求进行填报,否则一律按照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二、申请书中“近五年”指从2007年开始计算。填报不符合该时间范围内的内容的申请书,将按照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代表性论文论著”必须是已经正式公开发表的,论文填报顺序按照代表性的重要程度,从最重要的开始,依次填写。

四、项目资助经费最高为50万元,一般为立项当年划拨30万,其余经费视执行情况第三年划拨。

五、请如实、认真填写申请书各项内容。如有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三年省自然科学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的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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