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04作者:设置

各位老师:

为做好2012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重点

(一)2012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分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均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

(二)资助经费项目用于支持省直属高校中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申请的科研项目,其他高校只能申请自筹经费项目。

(三)高校科研计划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其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申报方式及指标分配

今年科研计划安排实行限额申报:科技类资助经费项目10项;社科类资助经费项目3项,自筹经费项目5项。

根据高校科研专项经费规模、学校科研水平以及各高校往年科研计划项目完成情况,确定今年各高校申报项目的限额。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普通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提出的项目申请。

(二)科研计划项目重点支持40岁以下,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有一定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的青年研究人员。

已经推荐申报山东省和济南市各类计划项目的申请人,建议不要重复申报。

各类延期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自筹经费项目应逐项附出资证明(说明具体来源、数额,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0.5万元。

(四)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查新证明原件,防止重复和低水平研究。通过学校评审后,各科技类项目申请人再组织查新即可。

(五)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成果;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项目完成率连续两年低于30%的高校。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必须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1)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1)。相关表格可从省教育厅科研处网站下载(http://kyc.sdpec.edu.cn/)。

(二)科技处根据申报限额及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校内项目申报和评审,学校评审结果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在此基础上确定报送项目。

五、报送时间和地点

报送时间:2012210日;

报送地点:办公楼418(科技);办公楼405(社科)。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由科技处统一汇总、评审、报送,不得超额申报和延时申报,不接受以其他名义报送的项目。

(二)不收项目评审费。

(三)教育厅在受理新申报项目的同时将对在研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清理和检查。我校要对承担的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报送在研项目进展报告和完成项目总结;项目完成率将作为申报限额分配和新立项目的重要依据。

进展报告的下载地址、报送时间和地点同上,逾期未交按中期进展不合格处理。注意双面打印,最好控制在一张纸,院系审核盖章。

(四)申报工作中如有具体问题请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李学林:(科技):0531-89631077

             高志峰:(社科):0531-8963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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