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十一五”科技创新先进个人表彰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3作者:设置

各有关单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决定,在2012年轻工业科技工作会议期间表彰一批“十一五”轻工业科技创新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在“十一五”科技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主要在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科技创新及产业化方面做出成绩,重点结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以及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新产品计划和自主研发科技计划实施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奖项设置及推荐方式

1、“十一五”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奖

表彰对象:承担国家科技计划或自行研发科技计划项目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性企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单位的研究人员或项目负责人。

2、推荐方式及时间

由轻工行业协会、有关轻工院校和科研院所推荐,2012515日前完成。

3、名额分配

有关轻工院校和科研院所推荐“十一五”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奖候选人不超过2名。

三、推荐标准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正派;

2、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甘于奉献,诚实守信,富于合作精神,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3、应具有超前的国际视野和战略创新思维,在某一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创新性成果,或在相关产业领域取得了关键技术突破和重大产品创新,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应注重推荐中青年项目(课题)负责人。

四、专家委员会评审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推荐人选按推荐标准进行评审,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投票通过,表决结果有效。形成“十一五”轻工业科技创新先进个人专家委员会建议名单。

五、表彰决定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对经过社会监督的“十一五”轻工业科技创新先进个人专家委员会建议名单进行审核、批准。

六、表彰方式

颁发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

七、材料要求

1、填写推荐表一式三份,并报送word格式电子版文件一份。

2515日前将推荐表及证明材料报送科技处计划科。

3、联系信息:

山东轻工业学院联系人:李学林,办公楼418kjclxl@126.com89631077,651206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技环保部联络信息:

联系人:刘晶晶  朱业耘;联系电话:010-68396449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乙22

邮箱:x68396445@163.com

 

个人推荐表4.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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