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科研人员: 根据《2012年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编制指南》,经研究决定启动201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及专利实施、国际合作、技术难题招标、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业等四批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二、申报条件及限制要求 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2012年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编制指南》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国家和济南市产业政策,突出高新技术和自主创新,项目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报条件 1.科技成果转化及专利实施计划项目 (1)申报主体应为济南市地域内注册企业,注册登记时间2年以上; (2)所申报项目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应来源于高校、科研院所、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专利持有人; (3)本通知所指2012年度项目,为自 2.国际合作、技术难题招标计划 (1)国际合作项目主要是指企、事业单位从国外引进或与车外合作研究开发的项目; (2)技术难题招标项目是指企业提出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以及围绕企业现有技术提出的技术需求; (3)国际合作项目应有与国外合作单位签订的“技术转让(合作)协议”。 3.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业计划项目 (1)项目申报主体应为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在济南新创办的企业; (2)企业注册时间为 (3)企业注册资金不能低于50万元。 (二)限制要求 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申报: 1.承担2011年度及以前市级科技计划按合同规定应当验收、目前没有验收结题的; 2.违反计划管理规定,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正处于限制申报期内的单位; 3.已获得2012年度企业自主创新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立项支持的企业。 4.2010、2011年已连续两年承担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的单位不再申报本次成果转化计划项目。 三、资助方式 1、科技成果转化及专利实施、国际合作、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业计划项目采用先期补助方式; 2、技术难题招标项目采用后补助方式,技术难题经专家评审后由市科技局委托中介机构面向全国统一招标,技术需求择优发布。待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根据验收情况予以资金补助。 四、申报材料及财务报表 (一)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的四批计划项目分为网上申报和形式审查两部分:申报材料通过网上申报;形式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应原件以备审查,复印件存档。 1.科技成果转化及专利实施项目 (1)电子版申报材料:“济南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表”。项目不需查新。 (2)证明材料(形式审查):“技术转让合同”(或“专利技术实施合同”)、转让资金付款凭证、营业执照正本及其复印件各1份。 2.国际合作项目 (1)电子版申报材料:“国际合作项目申报表”、“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经费预算表”、“知识产权审查申请书”、“查新报告”。 (2)证明材料(形式审查):与国外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或合作协议。 3、技术难题招标项目 电子版申报材料:“难题招标项目申报表”、“难题招标报告书”、“项目经费预算表”、“知识产权审查申请书”、 “查新报告”。技术难题招标项目不需要进行形式审查。 4、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业计划项目 (1)电子版申报材料:“驻济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业计划申报书”、“驻济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业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驻济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业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查新报告”。 (2)证明材料(形式审查):“驻济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业计划项目申报表”,企业加盖公章,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法人代码证”、“验资报告”、“创办企业科研人员所在高校出据的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材料”、“企业财务报表”(包括2011年度企业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负债表)各1份。 (二)财务报表 本次申报的四批计划项目,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各自单位性质,在线提交赢利类或非赢利类财务报表。 五、申报流程及形式审查 (一)申报流程 1.数字认证 申报单位通过济南科技服务中心网站进行企业信息注册(可直接登录http://stsc.jnsti.gov.cn进行注册;或者登录济南科技信息网http://www.jnsti.gov.cn后点击网上服务大厅进入进行注册)。 2.资格核实 申报单位在线注册完毕后及时到济南科技服务中心“科技成果服务窗口”进行资格的核实与认证。认证时携带营业执照正本及其复印件各1份。 已经注册且到济南科技服务中心有关窗口进行过资格核实的企业无需重复认证、核实,可直接在线登录填写相关表格。 3.在线填写 (1)通过数字认证及资格核实的企业登录济南科技服务中心网站(http://stsc.jnsti.gov.cn),根据相应项目类别在线填写项目有关申报表格; (2)根据申报材料要求登录济南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www.jnsti.gov.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相关申报材料(包括财务报表)填写电子版后上传至相应申报系统“附件”栏目; (3)全部材料填写完成确认无误,点击“保存”按钮,并上传附件完成后(只有先保存才能看到附件上传界面)。申报表在填写过程中可以随时保存,下次登录系统后可以继续填写。 4.项目初审 申报单位在线保存的项目申报资料自动上传至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局及市直有关部门。由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局及市直有关部门联合各级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初审工作。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局及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口令登录济南科技服务中心网站(http://stsc.jnsti.gov.cn),联合各级财政部门在“待审核项目”栏目下在线对申报上来的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并于项目申报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联合推荐文件一式2份送至市科技局科技合作处。 通过初审的项目,点击“通过审核”按钮,自动激活企业“提交”按钮。 5.企业申报 项目由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局及市直有关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企业登录济南科技服务中心网站(http://stsc.jnsti.gov.cn)在“待提交项目”栏目中将审核完毕的项目提交上传。至此,全部网上申报过程全部完成。 (二)形式审查 项目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应及时将形式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济南科技服务中心科技成果服务窗口。 六、项目考察与评审 201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及专利实施、国际合作、技术难题招标、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业等四批计划项目,根据《2012年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编制指南》要求,采取技术专家与现场考察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项目考察 市科技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结合项目技术领域和申报企业特点,会同市财政局、纪检部门和财务专家,通过县(市)区科技、财政部门采取集中汇报、现场考察等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考察。重点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相关研究所必备的硬件条件、组建研发机构情况、科研人员组成、企业经营情况、信用情况、已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完成情况等进行考察,财务专家对项目经费预算及企业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考察。审核项目申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财务资料、企业研发人员情况、取得的成果、专利和企业资质等证明材料,结合考察指标体系进行打分,财务考察不合格的项目一票否决。 (2)项目评审 对通过初审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发展规划处会同市财政局有关处室和纪检部门组织专家进行。专家评审主要对项目的必要性、创新性、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实现任务目标的可能性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各类项目的评审和论证工作。技术难题招标计划根据申报情况,由市科技局与企业联合向全社会发布公告招标。 七、申报联系方式 济南科技服务中心科技成果服务窗口: (地 址:高新区舜华路747号3楼) 联 系 人:信 爽、于洋、许浩宇 联 系 电 话: 88875379 技术支持电话:82065088 查 新 电 话: 82066286 知识产权审查电话:88875382
注:校内联系人:魏明志 电 话:89631623 E-mail:wmz@spu.edu.cn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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