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实和调整山东省社科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8作者:设置

各相关单位、专家: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繁荣发展社会科学,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为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和学术活动提供丰富的人力资源,自即日起至八月中旬在我省高校、党校、社科院所和党政机关调研部门中,组织推荐人文社科类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工作,进一步充实山东省社科专家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要求:社科类学科学术带头人、正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的专业人员(含有专业职称的领导干部)。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水准和大局观念。

  二、统计表填写要求:各单位科研部门要根据本单位学科人才特长和优势,按照上述专家要求组织推荐,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专家库统计表》(附后)。学科组按《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分类表》(附后)规定顺序填写,专家按照学术水平、学术影响排序。学科栏目填写到二级学科。比如,一级学科为“管理学”,二级学科为“管理理论”,在表格“学科”栏目中填写两行,第一行填写“管理学”,第二行填写“管理理论”。如果没有二级学科,就填写到一级学科即可。

   请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社科专家库的组织推荐工作,为我省社科事业发展奠定组织基础。

   请务必于8月5日前,将推荐名单电子版发到科技处

   邮箱:gzf@spu.edu.cn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0531―89631079;651202(短号)

   附件:

   1.推荐表.xls   2.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分类表doc.doc

                      科技处 

201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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