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科技咨询专家信息建立济南市科技咨询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1作者:设置

各有关单位、科研人员:

    为适应工作需要,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济南市科技管理和决策中的咨询参谋作用,推进科技管理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济南市科技局将于近期调整和充实专家库建设,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科技咨询专家面向全市征集,主要从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及有关单位中选取。

   (一)技术类专家

    指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口与健康、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制造、资源与环境、新能源、节能与环保等领域,从事技术研究、工程研究、工艺研究的技术专家(包括具有技术背景的从事行业管理的专家和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

   (二)财务类专家

    指了解产业发展环境、熟悉企业财务运作的投资专家、财务专家、企业家等。

   (三)科技管理类专家

    指为科技活动提供社会化服务与管理,在政府、各类科技活动主体与市场之间提供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

  二、专家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有较高的专业学术、产业管理和技术研究水平,熟悉本学科、本专业和相关产业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

    3、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博士生导师可放宽至65周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具备计算机上网条件,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专业技能要求

    1、技术类专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对所从事的技术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方向和所涉及经济领域市场状况有较深的了解,同时了解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方针及相关的产业政策。具体要求:

   1)高校专家应具备副教授以上资格、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

   2)科研院所专家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副研究员以上职称;

   3)企业(集团)专家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人员。

    2、科技管理类专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所在行业中的技术发展和所涉及经济领域市场状况有较深的了解,熟悉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方针及相关产业政策。

    3、财务类专家:熟悉国家财经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规定,熟悉财务管理制度,从事财务管理及相关领域(如经济、金融、税收、投资等)工作5年以上,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运作,了解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方针及产业政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的执业资格(如注册会计师等);

  三、征集方式

  (一)科技咨询专家征集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各有关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专家,科技处统一推荐。

    (二)申请人请按要求填写《济南市科技咨询专家推荐表》,于20121130前发送到邮箱:wmz@spu.edu.cn

    (三)市科技局对提交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专家组织入库。

    四、联系方式

    人:魏明志

    联系电话:89631623

 

 

附件:济南市科技咨询专家推荐表.xls

科技处

2012-11-21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