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为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 1、省杰出青年基金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二)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1周岁; (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具有在省内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人力、物力等,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基金资助的研究工作; (五)在我省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聘期覆盖该项基金的执行期限;资助期内每年在省内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六)近5年内取得重要科技创新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2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1项国家“863”计划;作为子课题以上主要负责人承担国家“97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自然》、《科学》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或被SCI等国际四大检索机构收录20篇以上论文。 (3)作为前两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首位完成人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 (4)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2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并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创造了重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2、本基金不资助以下人员: (一)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二)长江学者 (三)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的获得者 鼓励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优秀青年基金的科研人员申报,该类人员将直接进入答辩评审。 二、受理时间 我校要求申请人于 三、申报说明 在受理期间,申情人凭申报账号登录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上传申请书,进行申报。申报账号由科技处创建并告知通过学校初评的申请人。申请书应在管理系统中下载,填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2、不要求附机构查新报告。 科技处将对对申请人申报条件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信息的真实性,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申报意向的申请人可提前与科技处沟通。 联系电话/传真:651206 联系人:李学林 系统技术支持:0531-88590007转1037
附件:201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一、申请者填报申请书前,请首先认真阅读申请书填报说明。填写各栏目时,请严格按照说明的要求进行填报,否则一律按照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二、申请书中“近五年”指从2008年开始计算。填报不符合该时间范围内的内容的申请书,将按照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代表性论文论著”必须是已经正式公开发表的,论文填报顺序按照代表性的重要程度,从最重要的开始,依次填写。可以以附件形式上传近五年发表的全部论文、著作等清单(注明是否通讯作者)。 四、项目资助经费最高为50万元,一般为立项当年划拨30万,其余经费视执行情况第三年划拨。 五、请如实、认真填写申请书各项内容。如有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申报三年内省自然科学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