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依托单位限项申报 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实行依托单位限项申报。我校指标为30项,青年基金项目不低于1/3。申报限额是科技厅依据上年度各单位项目的申报、立项情况以及结题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的。 二、申报要求 2013年度省基金项目申报类别仍分为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各类别项目申报条件为: (一) 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拟平均资助10万元左右,支持自由选题,鼓励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健康等重大需求提炼科学问题,持续开展系统、深入的研究工作。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独立组织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研究时间有保证; (三)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拟平均资助20万元左右,应符合《201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指定的各学科重点支持方向。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率领研究队伍开拓创新,有望培养成为本学科或领域学术带头人; 三、受理时间 申请实行网上集中受理,集中受理时间为 3、申请人应委托查新机构进行项目查新。申报人将查新报告提供的查新编号正确填写到项目申报书中,并要求查新机构及时上传查新报告; 五、信息公开 申请人可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评审的进度:是否上传成功、是否通过形式审查、是否进入评审、是否立项、专家评审意见等。 (一)申报资质 1、申报人须为申报单位的正式、全职工作人员; 2、同一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当年度省科技厅各类计划、项目中的一项; 3、有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未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凡主持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各种类别,含联合专项项目)的承担人不得再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5、申报项目已列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或基金资助的,不予受理; 6、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 7、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除外)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省基金重点项目; 8、2012年度办理结题的项目中,2007年度(含)之前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2013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二)申报书填写 9、申报书中学科代码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学科代码填写,且精确到最细一级(如解析数论A010101),否则不予受理; 10、申报书须填写近五年承担的项目、发表的文章和取得的成果,否则不予受理; 11、申报重点项目须在项目名称后附上对应的申报指南中方向的序号,格式为:项目名称(序号),否则不予受理; (三)其他 12、若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如未通过形式审查,将不再另行递补项目; 13、申报人员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当年及后续三年的省基金申报资格。 联系邮件:校科技处:kjclxl@126.com;科技厅:asksdnsf@126.com 联系电话:651206 联系人:李学林 技术支持:0531-88590007转1037
附件:201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资助原则,引导科技人员围绕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资源保护、环境治理、节能减排以及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所面临的重点、难点和紧迫性的科学问题开展较为系统的应用基础研究,在征求专家建议并论证的基础上,本着应用驱动,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主要在材料科学、生命科学等领域,选择若干综合学科的研究方向为2013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资助方向。拟资助不超过40项,每项资助2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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