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7作者:设置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加强对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注重理论创新和学科建设,推进社科普及和成果转化,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服务。

二、选题要求

本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四类,其中重大项目通过招标方式单独进行,其他项目申报以《2013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为依据。本年度课题立项以应用对策研究为主,同时设适当数量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文化研究项目。应用对策研究要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力求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基础理论研究要瞄准学科前沿,力求原创性和开拓性。文化研究要立足于济南的历史文化,推动当代文化的发展和繁荣。具体研究内容可根据选题方向和要求自行设计(课题指南附后)。

为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规范结项工作,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专著不少于10万字。凡有经费资助的项目,结项时需附送课题立项后在有国家正式刊号的期刊上发表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发表的成果应注明“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字样,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不予结项。

为进一步增强应用对策研究的针对性,更好地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对研究成果得到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进入有关部门决策的,经报市社科规划办审核后可免于结项鉴定。

三、申报办法

1、本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面向社会公开申报。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具有主持市规划项目研究能力的实际部门工作者,均可申请承担规划项目。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能超过39岁。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承担在研的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上一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2、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完成时间为一年。

3、申请人应按照《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活页》评审将采取匿名方式进行,文字表述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4、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为资助经费项目,其中重点项目经费为一万元,青年项目经费为五千元,一般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出具单位经费资助证明。

5、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评选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并公布评审结果,项目研究最终成果实行统一鉴定。

6、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有经费资助的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后期资助经费不予拨付。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四、其他事项

我校受理时间为2013318,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审查合格的《活页》(一式6份)和《申请书》(一式4份)及电子版、自筹经费项目经费来源证明书(1份),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

联 系 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079

受理地点:办公楼405

E-mailgzf@spu.edu.cn

附件:申请书.doc  活页.doc  经费来源证明书.doc  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doc  课题指南.doc

 

科技处

二�一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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