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和开展2013年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6作者:设置

各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发挥依托科研院所和高校建设的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创新平台作用,提升我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能力,根据《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考评暂行管理办法》(鲁科财字[2008]127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13年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考评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2012年度报告
    截至2012年底批准立项建设的129家重点实验室,均报送2012年度报告。
    各重点实验室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省重点实验室信息网站(http://labs.sdstc.gov.cn),通过管理目录“修改注册信息”下的“年度报告”进行2012年度信息录入,提交后打印,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4日。纸质材料包括《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报表》、2012年度重点实验室工作总结、2013年度工作计划(合并装订成册)5份,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相关佐证材料1份(A4复印纸单独装订,勿用塑料封面)。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26日。
    二、考评范围及考评方式
    根据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管理办法,从今年起,每年考评部分学科(领域)重点实验室,每三年考评一个轮次。2013年重点考评电子通信技术、先进制造与自动控制、新材料领域重点实验室(共38个)。2010年立项批准、建设期满的11个重点实验室侧重考评验收,2012年考评成绩较差类的2个重点实验室侧重考评整改,申请更改名称、方向的3个重点实验室侧重考评论证,一并接受答辩复评和现场考察。
    考评采取初评、答辩复评和现场考察的方式。
    1、初评。初评成绩为重点实验室2012年度报告考评成绩。
    2、复评答辩。根据初评成绩,电子通信技术、先进制造与自动控制、新材料领域得分排名前20%、后10%的重点实验室。
复评答辩采取会议集中答辩,专家评议打分的方式。初评成绩前20%的重点实验室参加“优秀类”复评,后10%的重点实验室参加“较差类”复评。
每个重点实验室复评答辩时间为40分钟。其中,重点实验室负责人PPT汇报30分钟(包括重点实验室工作报告25分钟,重点实验室现场展示5分钟),咨询答辩20分钟。工作报告重点介绍截止到2012年底三年内重点实验室的主要研究工作、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开放、交流与合作、运行管理以及服务行业、区域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并介绍2-3项标志性研究成果(包括主要研究内容、解决的科学技术问题、形成的研究成果等)。PPT现场展示包括科研用房、仪器设备、配套设施、运行管理、学术活动等内容。咨询答辩以重点实验室主任为主做答。
    3、现场考察。实地考察仪器设备管理和运行情况、核实科研成果和开放情况、抽查财务和实验记录,召开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交流座谈会等。
    四、考评结果
    (一)重点实验室考评结果分为“优秀(总数的15%)”、“良好(总数的35%)”、“合格(总数的45%)”和“较差(总数的5%)”四个等次。根据初评成绩(占30%)、复评答辩成绩(占50%)、现场考察(占20%)的综合得分确定优秀类、较差类,参加“优秀类”复评达不到“优秀”等次的为良好类;未参加复评的重点实验室按初评评分确定为良好类或合格类;参加“较差类”复评答辩、现场考察未被确定为较差类的为合格类。
    (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对考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正式发文确认,并提出分类处理意见:
    1、对电子通信技术、先进制造与自动控制、新材料领域优秀类和部分良好类重点实验室给予专项经费资助;对考评较差类重点实验室给予黄牌警告,须参加下年度考评,结果仍为较差类的,取消其“省重点实验室”资格。
    2、2010年批准建设的11个重点实验室,本次考评结果合格以上的为通过验收,正式纳入省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
    3、2012年考评成绩较差类的2个重点实验室,本次考评成绩合格以上视为整改合格,仍未较差类的,取消其“省重点实验室”资格。
    4、提出更名及研究方向变更申请的3个重点实验室,可按照拟更名重点实验室及方向进行考评并论证,根据考评、论证结果确定是否批复同意。
    五、其他事项
    1、复评答辩、现场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重点实验室提前做好准备。
    2、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1420室  250101
    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科技条件处  尹承山     0531-66777033
    技术支持:何忠葵   0531-66777186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吉兴香  8963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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