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3年蓝黄“两区”建设重大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的方向和重点 (一)海洋强省建设(编号:201301) 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作出的“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紧密结合山东实际,探讨科学利用海洋、保护海洋、管控海洋、发展海洋经济等方面的新思路、新方法,研究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省战略的对策建议。 (二)高效生态建设(编号:201302) 围绕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探索“两区”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新模式,研究提出生态补偿、碳排放、排污权交易等方面的对策建议;探索在黄三角地区建设生态文明实验区的政策框架体系。 (三)改革创新(编号:201303) 围绕深化改革,探索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两区”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在经济、行政、金融和海洋综合管理、土地资源开发管理等重点领域,探索先行先试的基本思路,提出创新性的改革政策和措施建议。 (四)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编号:201304) 围绕蓝色经济区转方式调结构的实际需要,研究如何做大做强海洋生物、海洋装备制造、现代海洋化工、现代海洋渔业及水产品精深加工和海洋运输物流及文化旅游等五大产业。同时,研究如何进一步提升“四区三园”及海洋特色园区的承载能力,发挥园区的载体作用,突破制约蓝色经济区经济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推动海洋优势产业向特色园区集聚发展,并提出加快蓝色经济区产业发展、特色园区建设的思路和对策建议。 黄三角高效生态经济区重点突出现代农业、石油装备制造及汽车零部件、轻工纺织、生态旅游等五大高效生态产业培育和“四大临港产业区”建设,提出港产城联动的思路和对策建议。 (五)对外开放(编号:201305) 围绕加强“两区”产业国际合作,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增强“两区”综合实力,开展对外合作政策研究。蓝色经济区重点在中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企业“走出去”等方面开展研究,探讨加快对外开放的新思路、新模式;黄三角高效生态经济区围绕加强与周边地区,特别是在与天津滨海新区和辽宁沿海经济带等地区的区域合作交流方面进行探索研究,为全省对外开放提供示范,提出针对性较强的对策措施。 (六)科教人才(编号:201306) 围绕充分发挥山东海洋科教资源优势,加快实施科教兴海战略,重点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引进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两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加大教育政策扶持力度,完善以海洋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普及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科教体系;加快人才培养引进,努力解决海洋高端人才短缺、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的重大瓶颈问题,提出打造海洋科技教育与人才高地的对策建议。 (七)基础要素支撑(编号:201307) 围绕提高“两区”发展的要素支撑保障能力,重点研究综合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投量与投向、文化引领、政策优化与体系构建等重大支撑问题,提出支持“两区”创新发展的对策建议。 (八)事关“两区”建设的其他问题(编号:201308) 二、课题选取与资金支持 (一)关键性课题 今年优先考虑对“两区”建设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重大理论课题研究,拟选取10个左右的课题,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其中,拟选择5个课题进行招标采购。 (二)一般性课题 这方面课题重点考虑专业性、实用性,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课题选取方式与资金支持额度基本与去年相似。 三、课题研究模式 为充分发挥各方优势、融合智力,各课题研究单位要注重研究单位与管理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学科之间的有机联系与衔接,形成相互借鉴、集成研究的科学创新模式。 (一)课题申报单位独立研究。科研实力强、研究经验丰富的单位,可独立承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二)国家与地方联合研究。充分发挥研究课题的放大效应,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对个别重大课题的支持,鼓励国家与地方有关科研单位联合开展研究。 (三)横向联合研究。鼓励有关课题研究单位开展合作,支持开展横向联合、跨学科集成研究,支持对重大基础应用理论开展集成创新研究。 (四)研究单位组团研究。为了确保课题质量,承担课题研究任务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跨研究领域、强化研究深度等方面,吸收有关单位和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四、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具体申报条件见《“两区”建设重大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二)申报注意事项 1、课题研究不重复安排:今年重点针对推进“两区”建设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问题,加强创新性和实用性的重大理论研究,对往年已经安排研究的课题原则上不再安排研究;对2012年已经承担过“两区”重大课题研究的课题负责人不再安排研究任务。 2、课题研究实行限项申报:我校限项5项。 3、申报的课题内容必须在申报指南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重点范围内。 4、课题研究期限为半年。 5、课题申请人填写《2013年蓝黄“两区”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于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079 受理地点:办公楼405 附件: 科技处 2013.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