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3年度国家基金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25作者:设置

各项目负责人:

 

2013年度获批的国家基金项目计划书的填报工作已经开始,登陆口令基金委已经发送到各位邮箱中,请在线填写并上传计划书,上传后请联系科技处计划科审核,审核无误后打印纸质文件(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并于92前报送科技处。

 

 

计划书填报注意事项:

 

1.经费预算务必按照科学基金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备注说明及预算金额要严格按照要求撰写。不符合要求的经费将予以缓拨,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2.
尤其注意劳务费、管理费、仪器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的比例要求,按要求有的内容需在正文中做出详细说明,不符合要求的经费将予以缓拨。
        3.
注意备注(计算依据与说明)填写的规范性,比如劳务费一栏,要写为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4.
请注意,协作费不是合作单位的费用,是指外单位协作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要严格控制协作费的列支,要明确写出协作单位名称和协作内容。在原申请书中没有涉及协作费的项目,请不要在计划书中列支协作费。

5.电子版与纸质版计划书内容、版本号必须完全一致。

6.纸质文件正反打印,一式三份。

7.各学部要求的时间不一致,应满足基金委统一提交的要求,科技处按最早的时间安排此项工作,敬请谅解。

 

 

联系人:李学林

联系电话:89631077

地址:办公楼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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