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现将201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以下统称为省基金)项目结题工作以及年度进展报告提交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 所有未结题的省基金各类项目(不包括2013年立项项目)均需填写2014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管理系统网站在线填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网上提交。不需提交进展报告纸质材料。
二、结题报告 2011年度(含)之前立项的省基金各类待结题项目,达到结题要求,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内提交结题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后进入网上评审。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需经依托单位严格审核后方可结题,结题流程同上。 (一)时间安排 (二)填报要求 请使用2014版本结题报告(详见附件),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注意填写结题报告前,请先确认在系统内填写年度进展报告。 (三)纸质材料 网上结题评审专家评审结论反馈后,项目组可在系统中导出纸质材料交科技处盖章。 结题报告一式三份,内容要求完整、真实、规范。包含叙述研究状况的结题报告正文、主要研究人员名单、财务决算表、结题成果表、结题专家评审意见表、已发表的论文首页及标注资助页,另需附上资助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三、 信息公开与后续成果跟踪 为促进学术交流,便于社会监督,拟将省基金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如项目结题报告等)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为评估基金效能,已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仍可使用原账号登陆管理系统,填写结题后三年内的相关研究进展(主要包括取得的国家级项目立项情况,获得的成果、奖励,以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 注意事项 (一)请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工作,注意时间节点。截至 (二)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需依托单位在系统“项目管理”-“项目信息查看”菜单下进行初审,若达到结题要求,点击“同意提交结题申请”按钮。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结题报告。 (三)延期、中止或者调整课题组成员信息的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基金委办公室提出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除需继续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外,还应在网站填写提交延期报告并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基金委办公室审核。延期两年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当年的省基金项目,延期三年以上的项目可直接申请终止。 联系电话:89631625 联系人: 洪 静 技术支持:0531-87970849 王老师
科技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