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完成人: 根据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http://www.sdstc.gov.cn/gggs/1000008306.htm)、“关于省属高校申报推荐201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为做好我校省奖材料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根据省科技厅规定,省教育厅作为推荐单位对省属高校申报的项目(医疗卫生领域项目除外)进行审核推荐。今年,省属高校继续实行不限项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认真学习掌握申报要求条件。201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及推荐工作较去年又有新的变化,请各申报成果负责人认真学习“2015年度山东省科技奖推荐工作说明”(附件1)、《关于改进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意见》(鲁科字〔2014〕73号)(附件2)、省科技奖励办通知和《201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附件3),掌握申报要求和基本条件。 (二)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对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见《手册》103―105页)确保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凡申请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项目,按要求提交相关专家的推荐意见。申报截止日期后,不再补正申报项目相关材料,经省教育厅审核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推荐。 (三)项目公示。学校对拟申报的项目,将按照《申报(推荐)山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要求》(见《手册》102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因异议处理等造成项目内容调整的,需将调整内容重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向省教育厅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4月10日前,各单位拟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wmz@qlu.edu.cn,学校汇总后报教育厅,发放推荐号和推荐口令; 4月13日前,请各项目完成人根据《手册》102页要求提交公示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mz@qlu.edu.cn,学校组织校内公示; 4月20日前,项目完成人完成网络上传; 5月4日前,项目完成人将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推荐书》一式2份(其中原件1份)报送科技处。《推荐书》须省教育厅推荐提交后,通过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下载打印。 注:以上时间节点是根据教育厅推荐要求确定,完成人务必按本通知要求按时上报,逾期耽误申报由项目完成人负责。 联 系 人:魏明志 联系电话:89631623, 651207 邮 箱:wmz@qlu.edu.cn 地 点:办公楼414
科技处 201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