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齐鲁工业大学技术合同签署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3作者:设置

各单位、科研人员:

     《齐鲁工业大学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齐鲁工大党字〔2015〕44 号)已经下发,并于10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技术合同采取逐级审核制度,学院(中心、学部)、科技处、法律事务办公室审核无异议,相关负责人在“齐鲁工业大学技术合同审批表及责任保证书”(见附件)签字后方可加盖技术合同章。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人员,遵照执行。

附件:齐鲁工业大学技术合同审批表及责任保证书.doc

 

科技处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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