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和《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开展2015年度齐鲁工业大学专利工作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对2015年度在专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决定进行表彰,并授予齐鲁工业大学专利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称号。 一、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在发明专利申请过程中,严格按照《齐鲁工业大学专利管理办法》组织、提交相关材料; 2、发明专利申请量6件以上(含6件); 3、申报人必须是第一发明人。 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单位重视专利工作,将专利工作贯穿本单位科研、教学的全过程; 2、积极有效的协助科技处做好专利工作的宣传与管理工作; 3、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年度发明专利申请总量超过30件。 三、专利管理先进个人 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专利申报工作,所在单位获年度先进集体称号,由所在单位推荐产生。 四、有关要求 1、专利是指根据《齐鲁工业大学专利管理办法》,以齐鲁工业大学作为第一专利权人申请的中国发明专利; 2、专利申请时间以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准,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的发明专利。 五、奖励标准 发明专利先进个人每件专利奖励500元,先进集体奖励5000元,知识产权管理先进个人奖励2000元。 六、具体安排 2016年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科技处成果科,纸质材料1份。 联系人:魏明志 电话:89631623,651202 地 点:办公楼412。 附件: 科技处 2015/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