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结合济南市实际,我校对2015年度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相关费用进行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资助原则: 明确导向;突出重点;鼓励创新。
二、专利创造资助范围与标准: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职务发明专利的申请费、审查费,授权发明专利的维持费(前三年),按减缓之后的应缴费额给予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纸制版一份;2.国家知识产权局缴费收据原件;3.已授权的专利证书原件。 四、申报时间、地点: 本次申报期限为2015年12月15日至12月22日; 地点:办公楼405房间; 联系电话:89631625; 联系人:李楠,魏明志。 科技处 2015.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