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完成人: 根据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为做好我校省奖材料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认真学习掌握申报要求条件。请各申报成果负责人认真学习《关于改进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意见》(鲁科字〔2014〕73号)(附件2)、省科技奖励办通知(附件1)和《2016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附件3),掌握申报要求和基本条件。 (二)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对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见《手册》107―109页)确保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凡申请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项目,按要求提交相关专家的推荐意见。申报截止日期后,不再补正申报项目相关材料,经省教育厅审核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推荐。 (三)项目公示。学校对拟申报的项目,将按照《申报(推荐)山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要求》(见《手册》106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因异议处理等造成项目内容调整的,需将调整内容重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向省教育厅申报。 (四)成果登记。凡申报2016年度省科技奖的成果必须进行成果登记,登记流程见附件5。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5月31日前,2016年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wmz@qlu.edu.cn,学校汇总后报教育厅,发放推荐号和推荐口令,登陆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系统(http://123.232.113.51)填报奖励申报信息;提交成果登记信息电子与纸质材料; 6月9日前,请各项目完成人根据《手册》106页要求提交公示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mz@qlu.edu.cn,学校组织校内公示; 6月19日前,项目完成人完成网络上传; 6月24日前,项目完成人将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推荐书》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报送科技处。《推荐书》须省教育厅推荐提交后,通过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下载打印。 注:以上时间节点是根据教育厅推荐要求确定,完成人务必按本通知要求按时上报,逾期耽误申报由项目完成人负责。
联 系 人:魏明志 联系电话:89631623, 651202 邮 箱:wmz@qlu.edu.cn 地 点:办公楼412
科技处 2016/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