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调动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经与长清区知识产权局协调,拟对2016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费和授权费给予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资助标准: 国内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费、授权费,按减缓之后的应缴费额给予资助。 二、申报材料: 1、《专利资助审批表》见附件,只报送表电子版; 2、国家知识产权局缴费收据原件。 三、注意事项: 1、本通知所规定的专利资助标准适用于2016年度以我校为专利权人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2、申报资助采取集中受理、集中支付。本次申报时间截止到10月9日。 3、本通知规定的资助内容将根据当年财政专利专项资金情况及其年度适用规定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或终止。 申报地址:办公楼405; 联系电话:89631625; 联系人:李学林,李楠; 电子邮箱:linan1166@163.com 附件: 《专利资助审批表》 科技处 2016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