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和补充申报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3作者:设置

各有关人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科技厅拟遴选并发布我省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1月份面向部分单位征集了我省近五年来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现根据科技厅安排,请我校科研人员对申报的技术进行增加、修订和完善,具体要求如下:

一、技术征集条件

1、已被科技部列入2015年发布的《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见科技部网站)中的先进技术,直接采纳。

2、已获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立项支持的成果转化类科技计划项目中应用的技术;已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水污染防治技术。

3、已被专家委员会验收、鉴定,或被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认定为国内领先或以上级别的水污染防治技术。

4、其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已通过工程示范得到应用并取得明显效果,并进行了第三方监测或检验,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水污染防治技术。

二、技术成果征集领域

本次重点征集节水、城镇污水治理、工业废水治理、农村及面源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监测与预警等领域的技术成果。

三、相关要求

1、请相关人员认真填写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目录(附件一)与技术简介(附件二),保证内容真实、严谨、准确,确保所填技术成果知识产权明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2、材料电子版请于2017628日前反馈至wmz@qlu.edu.cn纸质件请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17628日前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

 

 

联系人:魏明志 0531-89631623;李学林 89631077

  址:办公楼412房间

 

       附件1 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目录.doc

附件2 技术简介(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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