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校内评审办法

发布时间:2017-09-26作者:设置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申报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切实推荐出有竞争力的优秀项目,特制定校内评审办法如下:

一、形式审查:

由校科技处项目管理人员和学院根据申报通知的具体要求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1、申报材料是否完整并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材料主要是《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主要内容和需要说明的情况。科技处和学院对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申报信息进行审核。

2、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学校规定的不予申报范围。

课题组负责人已经承担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且项目正在实施并未结题的、已经申报2018年度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

二、项目评审:

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由科技处组织校外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学校纪委监察处指派专人全程参与。

    1、根据项目性质分为两个评审组:Ⅰ组:化工组(轻化、化工);Ⅱ组:食工组(生物、食品);Ⅲ组:机电组(电气、机械、数理)。

2、专家根据项目申报材料,对项目的立项意义和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组的研究能力、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总体研究方案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3、评审专家组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项目评价等级及最终推荐项目名单。

三、审定上报:

最终专家推荐44个项目并公示,学校科技处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上报山东省科技厅。

                                        科技处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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