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9作者:设置

各单位、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20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线下撰写验收报告

2. 提交材料:

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验收方式为会议验收或通讯验收,通讯验收需填写《通讯专家意见表》,相关附件材料中发表论文需提供首页和标注资助页;专利证书需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

验收证书一式三份,专家签字后,A3纸双面对折装订,第3页第5项省拨经费支出情况加盖单位财务公章;验收专家组要求:不少于5位高级职称专家,其中一位财务专家,不能有本单位的专家,同一单位最多两个人,财务专家与其他四位专家不能是同单位。

验收材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包括项目立项批文、加盖公章的项目任务书复印件、项目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的项目经费决算表、科技报告收录证书(提前按照科技报告撰写要求,科技云平台上传科技报告),如有延期或其他情况需提供课题变更申请表。

3. 提交流程:

验收材料齐全后,经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审核,由项目负责人本人通过“一网通”申请用印加盖学校公章,科研处对验收材料审查合格后,由科研管理部门人员或项目负责人本人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4. 时间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1016:00将验收材料报送长清校区办公楼405室。

 

联系人:陶芙蓉、李学林

联系电话:8963189389631077

 

 

科研处

20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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