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20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线下撰写验收报告。
2. 提交材料:
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验收方式为会议验收或通讯验收,通讯验收需填写《通讯专家意见表》,相关附件材料中发表论文需提供首页和标注资助页;专利证书需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
验收证书,一式三份,专家签字后,A3纸双面对折装订,第3页第5项省拨经费支出情况加盖单位财务公章;验收专家组要求:不少于5位高级职称专家,其中一位财务专家,不能有本单位的专家,同一单位最多两个人,财务专家与其他四位专家不能是同单位。
验收材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包括项目立项批文、加盖公章的项目任务书复印件、项目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的项目经费决算表、科技报告收录证书(提前按照科技报告撰写要求,科技云平台上传科技报告),如有延期或其他情况需提供课题变更申请表。
3. 提交流程:
验收材料齐全后,经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审核,由项目负责人本人通过“一网通”申请用印加盖学校公章,科研处对验收材料审查合格后,由科研管理部门人员或项目负责人本人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4. 时间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10日16:00前将验收材料报送长清校区办公楼405室。
联系电话:89631893、89631077
科研处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