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9作者:设置

各单位、各有关省基金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20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填报

所有未结题省基金资助项目均需填写各执行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写,经学院、科研处审核后网上提交至基金委,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二、结题报告填报

所有拟结题省基金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按要求在线撰写结题报告,无须提交纸质材料,经学院、科研处、基金委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进入网上结题评审。

为深化基础研究领域“放管服”改革,本年度结题验收实行全年开放提报验收材料,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分批次组织结题验收评审,填报时间为20203209:00112017:00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经费决算。提交结题报告前,须通过学校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对项目经费决算的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结题报告内,否则不予受理。

(二)科技报告。根据《关于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鲁科办法〔201521号)相关要求,省基金资助各类项目实施科技报告制度,项目负责人须按照任务书中科技报告篇数的要求提交科技报告。科技报告在云平台中提交,具体模板及常见的注意问题请参阅附件。

(三)延期受限说明。延期超过1年完成的项目负责人结题后1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后2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在云平台上传结题报告、进展报告、科技报告后,请及时通知本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审核。

(五)学院对上报的结题报告做好审核工作审核要点:

1、封面项目负责人签字,经费决算表相关人员与单位签字盖章、加盖学校公章;

2、标志性成果1-2件,在结题报告中附标志性成果的影印件(论文附全文、专利附证书页、专著附封皮前言目录等);论文、专著等项目取得的成果需为已公开发表且标注本基金项目资助的相关成果;

3、延期项目需要在系统中填报延期原因。

已经提交结题报告的项目负责人,核对是否已经审核通过,未通过的按上述要求修改后重新组织上传。

 

联系人:陶芙蓉、李学林

联系电话:8963189389631077

联系地址:长清校区办公楼405

 

 

 

 

科研处

2020319

 

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编写模板(示例).doc

科技报告撰写及常见问题.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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