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8作者:设置

各有关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已经公布,现启动复审工作程序。申请人/团队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并有明确的理由,可通过校(院)科研处向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出复审申请

        1.校(院)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922日开始,92815时截止。

        2.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科研处索取。拟申请复审的人员,请提前与校(院)科研处联系。

3.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1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后,递交校(院)科研处,科研处统一向基金委报送。

4.医学领域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予资助项目的复审工作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

  二、受理复审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请注意,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一)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二)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校(院)规定截止日期的;

  (三)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

  (四)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学林,长清校区办公楼407

联系方式:0531-89631077651201kjclxl@126.com

 

附:2020年齐鲁工业大学资助项目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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