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20年度下半年山东省重点研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项目验收工作应在项目任务书到期后的半年内完成,线下撰写验收报告;提交验收报告前,请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提交科技报告,经科研处、科技厅、省情报中心审核通过,申请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2. 提交材料:
验收申请表,一式两份,验收方式为会议验收或通讯验收,通讯验收需填写《通讯专家意见表》;相关附件材料中发表论文需提供首页和标注资助页,授权专利证书需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申请专利需提供专利受理通知书及发明人名单页;拟请验收专家组名单中,无需专家签字。
验收证书,一式三份,专家签字后,A3纸双面对折装订;验收专家组要求:不少于5位外单位高级职称专家,其中一位财务专家,同一外单位最多两个人,财务专家与其他四位专家不能是同单位。
验收材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验收材料目录包括项目立项批文、加盖公章的项目任务书复印件、项目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相关部门(计财处、审计处)签字盖章后的项目经费决算表、科技报告收录证书(提前按照科技报告撰写要求,科技云平台上传科技报告),如有延期或其他情况需提供课题变更申请表,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3. 提交流程:
验收材料齐全后,科研处对验收材料审查合格,由项目负责人本人通过“一网通”申请用印加盖学校公章,由科研管理部门人员统一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4. 时间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2月7日-12月9日将验收材料集中报送长清校区办公楼405室。
联系人:李学林、陶芙蓉
联系电话:89631077、89631893
科研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