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所:
省科技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拟新建一批省技术创新中心。为组织好本次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1.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主体须为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水平位居全省前列的行业龙头企业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
2.优先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以独立法人实体组建省技术创新中心。
二、支持领域及方向
2020年,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生物技术等领域的20个方向布局建设(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1.申报的省技术创新中心须符合建设领域及方向要求;
2.申报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须满足《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等相关条件要求。
四、推荐方式(重点关注)
1.各设区市科技局和省直有关部门作为主管部门择优推荐。每个主管部门推荐数量不得超过5个。
2.各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2),审核加盖公章后,向省科技厅行文推荐(附件3)。
3.经向省科技厅业务处室咨询,省科学院不能作为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建议有意向牵头组织申报的单位由地市科技局或省直业务厅局进行推荐申报。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包括:建设方案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依托单位、拟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名称、领域、方向,一式1份;推荐汇总表(附件4)、推荐函各1份。
2.报送方式:请有意向申报单位(牵头或参与)尽快与负责推荐的主管部门联系确定具体提交材料日期,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0年12月3日(周四)下午5:00前发科研处孟光范邮箱备案。省科技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3.科研处联系方式:孟光范 0531-88728286,mgfan@126.com
附件:
科研处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