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6作者:设置

关于启用“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信息化建设,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全程信息化管控工作的通知》(鲁禁毒字〔2020〕175 号)的要求,决定启用《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225日起,校(院)实验室所有从齐鲁工业大学账户报销的实验用品(包括易制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普通试剂耗材、小型仪器设备等)必须通过《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购买,所有实验用品采购报账需附系统中打印结账单才可报销。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批,确保实验用品在购买、保管、使用及危废处置等环节做到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等“四无一保”规定,确保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

学部管理人员填写附件1,其中设置管控类危化品专管员”、“教学用非管控类试剂耗材专管员”、“科研用非管控类试剂耗材专管员”三类管理员有实验用品购买需求的实验室填写附件2,并提交相关信息至学部管理人员处,经由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将附件1、2word电子版1月21日前发至邮箱gchzhao@126.com盖章的纸质版2月25日前科研管理部407房间

各实验室可根据日常工作实践,针对不同商品类别(危险化学品、普通试剂耗材、小型设备),推荐长期合作、资质齐全、信誉及销售业绩良好的供货商,填写附件3,于1月21日前excel电子版发至邮箱gchzhao@126.com,汇总后的供应商推荐情况将统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通知上线,保证实验室各项采购工作平稳进行。(不包含政府采购供应商。

后续校(院)将发布操作培训、财务报销等通知,请相关负责人及时关注。平台安排技术人员实时服务,遇到问题工作时间可随时联系解决。

技术服务电话:18253208912

技术服务微信:18253208912

技术服务邮箱:ptkfywei@163.com

校(院)联系人:

赵国辰 0531-89632004

姚程飞 18354156730

张云龙 0531-89631053


科研管理部、教务处、安全管理

2022年1月16


附件1-学部专管员(学部审批领导) 信息表.docx

附件2-实验室信息采集单模板.docx

附件3-供货商推荐表-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xlsx

附件4-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采购(验收)单(参考式样).pdf

附件5-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使用简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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