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校(院)科研实验室基本信息的通知
各理工学部、菏泽分院、前沿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做好校(院)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迎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统计校(院)理工类非法人二级单位科研实验室的基本信息(附件1,附件2)。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科研实验室负责人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压实责任,做到数据精准、全覆盖、无遗漏,同时,借此机会认真排查实验室风险点,并做好记录备查。各法人单位自行开展信息备案工作。
请于3月31日前,将科研实验室基本信息(包含附件1,附件2)发送至科研管理部邮箱:gchzhao@126.com。
联系人:赵国辰,魏明志,0531-89632004。
科研管理部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