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2022年度科教产融合试点工程“揭榜制”项目(第二批)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0作者:设置

关于签订2022年度科教产融合试点工程“揭榜制”项目第二批任务书的通知

 

各学部单位

2022年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科教产融合试点工程重大创新专项“揭榜制”项目(第批)已完成评审,经校(院)党委会审定,本批共立项6已发布正式文件。根据《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揭榜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齐鲁工大鲁科院字〔2022〕17号),请各承担单位组织填报项目任务书(附件),经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尽快提交任务书至科研管理部。

一、任务书填报要求

1.按照任务书填写说明,规范填写任务书。“所属专项”处统一填写“科教产融合试点工程重大创新专项”;文字内容使用宋体填写,字号根据情况调整。

2.任务书和申报书内容保持一致,不得自行对主要研究内容作出调整,不得降低总体考核目标和导向目标。申报书和任务书将共同作为项目过程管理、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和监督评估的重要依据。

3.按照科教产融合试点工程项目承担人员限项要求编制项目参加人员基本情况表。

4.任务书甲方为科研管理部,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签章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交注意事项

1.电子版任务书922日前发送科研管理部审核,邮箱gchzhao@126.com,经审核通过后再打印、装订和签章。

2.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六份,统一报送科研管理部。签订后,两份留存科研管理部,项目牵头承担单位、项目参与单位、学部和项目负责人各一份,无参与单位的由牵头单位存档。

3.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交科研管理部(长清校区办公楼407)。

 

联系人:赵国辰、莫晓辉0531-89632004

 

 

 

 

科研管理部    

2022年920


科教产揭榜制项目任务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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