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部、工程实验室:
近日,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优化整合(第二批)的通知》(鲁发改高技〔2023〕204号)。按照文件精神,校(院)将组织2019年、2020年批复建设的省工程实验室开展优化整合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总体工作思路
强化顶层设计,坚持系统布局,通过调整、充实、整合、撤销等方式,推动省工程中心持续强化创新能力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动态调整、高质量发展的格局。
(一)明确定位。省工程中心是山东省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拟纳入新序列管理的省工程中心,要围绕行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以服务山东省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实施为目标,支撑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为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技术保障。
(二)提升质量。严格按照《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对照标准和要求,组织力量深入论证、客观评价、仔细甄别,对于符合新定位、新标准的省工程中心,申请纳入新序列管理;对于不符合定位要求的,予以撤销淘汰。
二、校(院)工作安排
具体程序如下:
(一)确定优化整合范围。在2019年、2020年批复,由校(院)及二级单位牵头建设的省工程实验室(平台名单见下表)。要求有关平台负责人认真梳理总体运行状况,以学部为单位,填写附件1,发送科研管理部平台办邮箱kybptb@qlu.edu.cn。完成时间:4月17日。
名称 | 依托单位(批文) | 所属学部 | 批准时间 |
山东省轻工废物清洁能源化技术工程实验室 |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 环境学部 | 2019.04 |
山东省高强韧轻质合金材料设计与制备工程实验室 | 山东省机械设计研究院 | 机械学部、材料学部 | 2019.04 |
山东省新一代高档绿色智能机床工程实验室 | 山东省机械设计研究院 | 机械学部 | 2020.06 |
(二)进行内部优化整合。校(院)将根据学部反馈材料开展评价,视情况邀请专家报告,落实优化整合工作。总体思路:一是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牵头单位联合参与单位设立创新联合体,完善体制机制,紧密合作,独立运营。二是对于研究方向已发生重大变化、原有领域过宽或过窄、与新技术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省工程实验室,加快进行调整、充实,完善技术方向,并提出名称调整建议(注:名称格式将调整为XXX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调整后的名称要聚焦本工程中心的主要研究方向领域,不能涵盖太广。对于涵盖太广、方向领域相似的省工程中心评审时将进行再次整合。三是对于方向领域相似、依托单位相同的省工程实验室,要进行整合,实现减量提质。四是对于核心团队力量弱化、长期发展困难、已经完成历史使命、不符合新标准新定位的省工程实验室,不再组织参与优化整合,并予以撤销。完成时间:5月15日。
(三)组织材料编制。经优化整合后,各省工程中心按照《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附件6)及本通知要求编制评价材料,撰写《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优化整合评价报告》(附件2),填写《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及其附表(附件3),提供评价数据证明材料。此次优化整合评价期为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经学部审核后,将电子版材料(PDF小于50M)发送至科研管理部平台办邮箱kybptb@qlu.edu.cn,同时提交1份纸质版材料。完成时间:6月12日。
(四)推荐和材料报送。科研管理部将组织专家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各中心负责人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后,形成最终版本。将评价报告PDF(小于50M)发送至科研管理部平台办邮箱kybptb@qlu.edu.cn,同时提交2份纸质版,由校(院)汇总并正式行文报送省发改委。完成时间:7月3日。
三、工作要求
各省工程实验室要实事求是填报评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及时向科研管理部反馈在优化整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验室依托学部严把“质量关”,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并借此机会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凝练平台研究方向,组建高水平研发团队,确保省工程研究中心纳入新序列管理。注意时间节点,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联系人:魏明志、赵国辰
联系电话:0531-89631623,0531-89632004
电子邮箱:kybptb@qlu.edu.cn
科研管理部
2023年3月30日
附件2-《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优化整合评价报告》编写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