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各相关单位、项目完成人: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校(院)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关注
(一)校(院)具备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校(院)将根据各学部(学院)组织申报情况在提名数量限额内择优提名。
(二)专家提名资格和提名条件发生变化,国家奖第一完成人、省奖第一完成人需3人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预计今年省奖提名竞争激烈,鼓励通过专家提名渠道申报,务必提前与领域内符合条件的专家沟通,锁定提名资格。
(三)省科技奖励实行科研诚信全过程管理,被提名人选以及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对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二、申报要求
(一)认真学习掌握申报要求条件。请各申报成果负责人认真学习省科技厅通知和《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附件2),掌握申报要求和基本条件。
(二)认真组织申报材料。按照《指南》要求组织申报材料(项目提名书及附件),确保材料通过形式审查。校(院)只受理以齐鲁工业大学及各二级法人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且拟由校(院)提名的项目申报材料;校(院)作为参与完成单位及拟由专家提名的项目申报材料不要求提交项目提名书及附件,请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三)项目公示。校(院)对拟申报的项目(人选)按照《申报(提名)山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因异议处理等造成项目内容调整的,需将调整内容重新公示。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以齐鲁工业大学、各法人二级单位作为牵头、参与或工作单位的项目(人选)均需按照模板要求提报公示材料。校(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以及齐鲁工业大学作为参与完成单位的,由科研管理部负责统一公示;各法人二级单位作为参与完成单位的,由所在法人二级单位按照要求自行公示。
2.提名项目(人选)应在项目所有完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同时告知科研管理部联系人,同步处理。
3.校(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人选),所有项目完成单位公示报告应由所在学部(学院)科研业务科负责进行统一收齐,6月8日前扫描后报科研管理部。逾期未完成公示的,不予提名。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5月23日前,请各学部(学院)根据通知及《指南》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
1.项目提名书,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学部名称-第一完成人姓名.pdf;
2.项目提名书附件,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学部名称-第一完成人姓名-附件.pdf;
3.最终确定的提名汇总表(附件3);
4.公示材料(省奖提名公示内容模板见附件4);
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学部为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6月1日前后,校(院)汇总审核后发放提名号和登录口令。通用项目,完成人可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填报奖励申报信息,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专用项目(主要包括公共安全、军民融合类项目)不得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提名。6月9日前,完成提名书在线填写和提交工作。
(三)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为校(院)的,所在学部(学院)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核。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在线提名和评审,提名者在提名阶段只需在线填写并提交提名书,会议评审阶段按照省奖励办通知要求报送纸质盖章提名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重要时间节点
5月23日前,提报项目提名书、公示材料和汇总表;
5月25日前,校(院)反馈形式审查意见;
5月26日前后,校(院)组织专家论证,反馈专家意见,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月1日前后,校(院)发放提名号和登录口令;
6月8日前,项目完成单位公示报告报科研管理部;
6月9日前,项目完成人完成提名书在线填写和提交工作;
6月10日前,校(院)完成审核提交;
6月11日前,提名材料报送至长清校区办公楼407室。
注:以上时间节点是根据提名单位要求确定,项目完成人务必按本通知要求按时上报,逾期耽误申报由所在学部(学院)和项目完成人负责。
联系人:孟光范 15806606068,华栋梁 18615269168
邮箱:cgb_qlu@126.com
附件:1.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x
科研管理部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