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研人员: 接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通知,现对2008、2009年度及往年延期到2008年完成的计划项目进行检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9年批准立项的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山东省软科学计划课题执行情况表》。 二、2008年批准立项的软科学研究计划,如12月30日前可以进行鉴定,请抓紧时间尽快办理鉴定手续,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成果鉴定流程详见科技处网站“办事指南”;如12月30日前无法完成成果鉴定需要延期,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山东省软科学计划课题延期申请表》。 三、2008年前批准立项的软科学研究计划,务必于12月30日前办理成果鉴定手续。 四、以上要求填写的表格各一式两份,11月19日送科技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077 E-mail:gzf@sdili.edu.cn 附件:
科技处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