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进行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09作者:设置

各有关科研人员:

    接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通知,现对20082009年度及往年延期到2008年完成的计划项目进行检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9年批准立项的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山东省软科学计划课题执行情况表》。

    二、2008年批准立项的软科学研究计划,如1230日前可以进行鉴定,请抓紧时间尽快办理鉴定手续,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成果鉴定流程详见科技处网站“办事指南”;如1230日前无法完成成果鉴定需要延期,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山东省软科学计划课题延期申请表》。

    三、2008年前批准立项的软科学研究计划,务必于1230日前办理成果鉴定手续。

    四、以上要求填写的表格各一式两份,1119日送科技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077

    E-mail:gzf@sdili.edu.cn

    附件: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延期申请表.doc  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执行情况表.doc  2008、2009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doc

 

                      科技处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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