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07作者:设置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2012年度济南市社科规划工作的安排部署,定于12月下旬对2012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进行结项评审。本次结项工作由市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1、成果报送。请各单位按照规定格式要求,于1214前将最终研究报告一式5份、《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书》一式3份报市社科规划办,同时报送研究报告电子版。

2、免于结项。已公开发表并注明“济南市社科规划项目”的课题,获得省级以上社科评奖奖励的课题,得到市级以上领导(包括市级)肯定性批示的课题,进入有关部门决策的课题,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免于结项,并作为评选优秀课题的重要依据。

3、延期结项。需要延期结项的,由课题组提出申请,经市社科规划办批准,最长可延期半年结项,有经费资助的后期资助经费不予拨付,结项经费由个人承担,不参加优秀成果奖的评选。

4、组织评审。市社科规划办负责组织专家召开结项评审会,评审结束后发放《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

5、优秀成果。课题结项同时将评选“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优秀成果奖”,给予适当奖励。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079

受理地点:办公楼405

E-mail:gzf@spu.edu.cn

    附件:成果鉴定书.doc  研究报告格式.doc

 

                                      科技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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