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8作者:设置

各有关单位:

经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以下简称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高校、社科院、党校及其他社科研究单位。投标以单位名义进行,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加强对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注重理论创新和学科建设,推进社科普及和成果转化,为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服务。

四、招标内容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重大项目共设2个研究选题,投标者必须按照给定选题进行科学论证,自选题目不予受理,每个课题资助金额10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2、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3、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首席专家须具备下列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

3、承担在研的市社科规划重点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此次投标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

六、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努力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要求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主要媒体上发表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文章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一篇不少于6000字的研究成果,均需注明“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字样,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不予结项。

3、完成时间为1年(自立项批准之日起),每季度调度一次情况。

七、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单位和首席专家要严格把关。投标书内容要重在服务决策,力求务实管用,体现理论创新。各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机构要从选题设计、首席专家条件、科研团队力量、责任单位情况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上报。

2、投标单位和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凡在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评审中有不正当投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中标的一律撤项,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

3、投标者要自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凡弄虚作假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

八、申报安排

1、《申请书》和《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一式6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报送时间:我校受理时间为201341

联 系 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079

受理地点:办公楼405

E-mailgzf@spu.edu.cn

附件1:项目选题.doc  申请书.doc  活页.doc

 

科技处

201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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