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1作者:设置

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2013年度济南市社科规划工作的安排部署,定于近期对2013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进行结项评审。项目结项工作由市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1、成果报送。请各单位科研处按照规定格式要求,于34将最终研究报告(一式5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书》(一式3)报市社科规划办。其中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要同时报送在国家正式期刊发表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1篇(原件及1份复印件),该成果发表时需注明济南市社科规划项目

    2、免于结项。获得省级以上社科评奖奖励的项目,得到市级以上领导同志(包括市级)肯定性批示的项目,进入有关部门决策的项目,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免于结项。

    3、延期结项。需要延期结项的项目,由课题组提出申请,经市社科规划办批准,最长可延期半年结项。延期后,有经费资助的后期资助经费不予拨付,结项经费由个人承担,不能参评优秀成果奖。

    4、组织评审。市社科规划办组织召开结项评审会,项目组成员不参加所参与项目的评审专家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参加评审专家组的人数不超过2人。评审结束后填报《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书》,发放《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

    5、优秀成果。课题结项的同时,将组织评选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优秀成果奖,给予适当奖励。

    6、成果运用。市社科规划办将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刊物等媒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转化。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学术影响的优秀研究成果,以结集或内参的形式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079

受理地点:办公楼405

E-mailgzf@spu.edu.cn

     附件:结题报告格式.doc  成果鉴定书.doc

 

                               科技处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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